2011年10月7日,被鑒定人徐某不慎發(fā)生意外致顱腦重度損傷,經多家醫(yī)院治療,仍留下偏癱、重度智力缺損、失語等多種后遺癥,且病情一直沒有起色。當當事人家屬到保險公司就損傷事宜要求賠償一事進行協(xié)商時,保險公司工作人員的意見與之發(fā)生分歧,被鑒定人之子及保險公司工作人員遂于2012年4月23日一起前來我所委托對其父親進行傷殘等級鑒定。當我所詳細了解了情況之后,經過負責人胡夢平、副主任何沛以及所內多位鑒定人討論分析之后,給予了被鑒定人第一級的殘疾等級評定意見,并在第一時間出具了鑒定意見書。簽發(fā)時,我所還邀請了保險公司人員及當事人一起到場,詳細說明了鑒定過程和出具該鑒定意見的原因和依據(jù),保險公司人員及被鑒定人家屬當場表示同意鑒定結果。
2012年5月28日上午,被鑒定人之子帶著“司法公正,實事求是”錦旗前來贈送我所,感謝我所及時解決了他們的燃眉之急,公正公平的辦理了他父親的案件,維護了他們的合法權益。當事人緊緊握著何所長的手激動的說到:“我們一家正在為我父親的事情愁得已經不知道怎么辦才好了,沒想到在您這這么快就解決了,你們真是無愧于‘司法公正,實事求是’八個大字!”。(圖文/茆桂明)
被鑒定人之子(左二)與我所副所長何沛(右二)、文職人員芮娟(右一)及助理茆桂明(左一)親切合影